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和《山东政法学院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学校研究批准,对吕建武等6位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,现予以公告,接受教职工监督。
一、审计期间及问题反映
审计工作期间为2026年4月3日至6月30日。敬请广大教职工支持和监督审计组的工作。如有相关事宜需要反映,请与审计组联系。审计组办公地点:弘德楼311房间;联系人:王泽青;电话号码:88599258;电子邮箱:000648@sdupsl.edu.cn。
二、被审计人员名单
(一)离任审计
吕建武 李立新 唐红 李国富 马凤春 胡杨
(二)任中审计
唐红 胡杨
特此公告。
审 计 处
2026年4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