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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孙连君等13名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公告

信息来源: 作者: 发布日期: 2020-09-02 浏览次数:

关于对孙连君等13名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公告

 

 

 

根据 《山东政法学院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》 (鲁政院〔2017〕52号)等有关规定,受校党委组织部委托,我处决定自2020年9月3日起,对13名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。重点审计的任职期限:2016.01-免职时间;审计组人员组成(联系电话):刘  军 武  嘉 88599258

具体内容见审计方案等材料,请有关单位(学院)、有关人员积极配合审计工作,按时提交相关材料。

审 计 处 2020年9月1日

 

 

 

被审计人员

被审计人的原任职职务

孙连君

原机关第一党总支书记、办公室主任

孙春增

原党委组织部部长

蔡国庆

原纪委副书记、纪委办公室主任

安宗林

原研究生处处长、研究生党总支书记

刘风琴

原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(主持工作)

毕运林

原财务处处长

王振亚

原保卫处处长

   张承业

原后勤管理处党总支书记

徐贵一

原经济贸易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

周贵臣

原外国语学院党总支书记

杨淑芳

原传媒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

张建波

原图书馆党总支书记

陈志勇

原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